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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孙可望的营庄制(求追读)(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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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可望通过“大明天王”这个名号,忽悠过所有人,把“天王”名下土地的使用权控制在自己手上。

执掌过权力的人都知道:

所有权不是真正的权力,拥有使用权才是真正的权力。

“大义、委任状”只能给你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真正的权力,是在于有多少人肯听你的话,以及你能调动多少资源。

永历元年五月。

入滇的孙可望颁发诏令:

“令招抚百姓回家务业,不足者借给牛种”,同时宣布“将云南府属军民田地分为营庄,各设管庄一人”。

这就是营庄制的开始。

所谓“营庄”只是当时的俗称,正式称呼是“皇庄”,其出产则为“皇粮”。

后世有一位美男子说过:

“我不依靠他们,我要依靠谁啊?我这个军机大臣,要是没有他们撑着,那就是个屁。”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具体做法是通过大西军所掌握的全部土地,不分军田、民田,全部作为营庄。

营庄由大西军派出的管庄管理,营庄内所出产的所有物资,连田里的稻草、山上的柴禾,全都冠上“皇”字,称为“皇草、皇柴”。

这位“皇”,不是大明皇帝,也不是大西皇帝,而是一个叫做“大明天王”的虚拟存在。

大明统治下的所有田土,都属于这位大明天王。

实际上,就是一种公有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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