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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 第164节(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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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关注过一段时间此事的发展。

那位厂长坚称用原材料从外面乡镇企业换柴油机和拖拉机的零部件然后再组装销售不是他个人的决定,更不是机械厂领导班子的决定,而是全厂职工大会一致决议通过的。

现在,以投机倒把罪逮捕他,他坚决不认。

后来,这个罪名就不了了之了。因为在此事上,他还真没撒谎。

正因如此,周秋萍面对机械厂的职工时,同情有限。吃鱼耐得咸,你既然选择了钻政策漏洞白发财,就得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不是现在省城没放开土地拍卖,买了土地她又没能力开发,闲置有时间限制,过期会被收回,加上她更喜欢经营挣钱的话,她真的会拿出自己起码一半的身家去买地囤着。

张队长不知道她心中的小九九,却还是被她说服了:“你做生意,肯定亏不了。”

仔细想想,一百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去年开的那个米瑞克,现在不就是日进斗金嚒,要多挣钱有多挣钱。

再说这桩买卖成了,三方,不,是四方都皆大欢喜。

要退拖拉机的农民不用说了,终于能顺利拿到货款。机械厂的职工也总算得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纺织厂成功甩出了几十号临时工的包袱。自己这边,多一个饭店,也是项挣钱的新来路。

反正最后厂长投机倒把罪没定下来,而是以侵吞国家财产的罪名判了二十年。

说实在的,周秋萍并不怎么关心他的下场。难听点儿讲,贪官污吏多了去,她难能一个个都关注。

她真正关心的是赵书香,那位县委书记家的千金。哦,准确点讲,应该是前任县委书记,因为她那位书记爹也被羁留调查了,由于涉及问题比较多,还没来得及宣判。

赵书香的问题倒相对简单,搞没搞破鞋已经没人纠结了。毕竟现在已经不是五六年前,流氓罪的范围缩小了许多。她同样是以侵吞国家财产的罪名被法院判的刑,有期徒刑十年。

张国富忽而唏嘘:“你说这搞企业可真不容易。机械厂以前多红火啊,一下子就闹得跟那个要破产一样了。”

前两年,有家热水瓶厂破产还上了新闻,因为这是新中国第一家破产的国营厂。

周秋萍笑了笑:“大海航行靠舵手,崽卖爷田不心疼。这领导班子可是关键。”

张国富来了兴趣,跟她打听:“听说他们上一任厂长已经判了?几年啊?”

“八年还是十年吧。”周秋萍没说太详细,“据说当时闹得挺难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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