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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言法(第5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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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之设立。在于主持全省法院公正,若嫌疑犯对市、县法院、判决不服者,可上诉至省法院,这为省院之权,但省院越级签署搜查令,未免管的太宽了,若以此搜查令,搜查我厂。那县法院法官之职权,尽为省院所践踏,法官威严不存。如何行以施法,特派员,请恕方某无视,此令,是为乱令,今日之中国,系为法制之国家,绝非只知上官,而不知法律为何之妄法之国方某身为律师,自当行以律师之责。维系司法之尊严,今日定当向最高法院申诉,要求审理此越权一案”

一句话,方言义说的是义正词严,全是为正义计的模样,随着他的这番话。周围便响起一阵叫好声,随后,方言义又看着特派员说道。

“特派员,即便您没有合法搜查令,还是请回吧”

“好一个方言义”

放下手中的报纸,李子诚的脸上全是一副感叹之色,到底,还是有人碰了国务院这块“硬骨头”,不是用其它的东西,而是用法律,用国会通过的法律,直接指责国务院下属机构“涉嫌违法”。

而在他说话时,方言义却已经把那搜查令接了过来,他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眼,然后扭头贴在孙祥财耳边作悄声状。

“说什么那,大声点,咱们这可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话,就大声说出来”

装腔作势的吼了一声,孙祥财随后又施了一礼。

“特派员,乡下人,没见识,让您见笑了”

“孙经理,这搜查令不对”

而其无非就是抓住其中的一个“漏洞”,这么大的中国,只有方言义一个人看到这个“漏洞”吗?

显然不可能,广东的律师数量于全国而言仅次江苏,那些律师,甚至全国上下的律师,又岂会没看出来,无论是内务部还是中央警察总局各分局,为了保密、为了行动上的方便,直接使用省法院法官签署的搜查令于法理不和?

他们都看了出来,但是谁都没有去提,他们之所以不愿意去提,只是因为那是“国”字头的机构,而且“尚能说通”,而且是“行以非常”,所以,是可以接受的,可以容忍的,可以……总之,就像人类史上很多历史的发展一样,从来都是从“可以”发展到“尚能”到最后就是“全无顾忌”了,而现在无论方言义的出发点如何,作为一个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他直接挑战国务院的“权威”,全不把国务院的“权威”放在眼里,同样也不把省法院的“权威”放在眼里。

似乎对于他来说,只有“司法的”,只有“法院体系上的”,至少不论他的目的如何,他总算是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其它人“权威”,没什么可怕的,只要占着一个理字

不仅如此,他甚至通过新闻记者之口,告诉全中国——他要起诉国务院

搜查令不对

特派员的双眼一敛,有些不解的看着方议义。而周围原本围观的记者,就像立即围了上来,搜查令,没有搜查令的话……那。这事可就大发了

“搜查令怎么可能不对,这是省院吴法官签署的搜查令”

“特派员,这搜查令是省院签署搜查令不假,但省院之搜查令,搜查我五邑之地,又置本地法院于何地?置本地法院职权于何地?”

接连反问之时,方言义全不给对方反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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