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死洛秋夜(第2 / 4页)
挽歌:“嗯。”
“咔嚓”金先生怕不是一口把指甲咬喘了吧,他尖锐的声音变的颤抖:“去游戏里……见他?”
挽歌的表情始终平和:“是,我从没瞒过你。”
金先生的眼神里闪烁着仇恨的光芒:“别忘了,你是我女朋友,不是他的。”
挽歌凄然一笑:“他都那样了,不值得你吃醋。”
侍者微笑着再次劝说:“尊敬的小姐,这瓶01年的康帝是金先生特地从千杯宠公司高价订购的,普通人一辈子恐怕也没福气尝上哪怕一口,今天气氛这么好,不如……”
挽歌:“我累了。”
侍者无奈的望向美丽女子对面的那个男人,男人正是他提到过的金先生,能两个人开01年康帝的自然身份非富即贵,哪怕连米其林三星餐厅也要供起来伺候的水平。
只是这位金先生的形象实在有些……平凡,不到30岁的年纪,微胖,身上价格不菲的西装被压得褶皱而窝囊,白色衬衫袖口是随意挽起来的,胸口还有汤汁溅上的污渍,他的个子不高,恐怕比1.67m的挽歌还矮一点点,体重却可能有两个挽歌加起来差不多,凸出的肚腩,驼着背,垂着肩,再看他的脸,塌鼻梁却朝天鼻,三角眼还八字形,眉毛淡淡的不仔细都看不清,两腮上长满疙疙瘩瘩的粉刺。
此刻他蜷缩在讲究的西式餐椅中,也不知是对用餐环境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表情充斥着不适感,望向挽歌的眼神明明是宠溺的,但配上他猥琐的颜值总令人与油腻联系到一起。
金先生:“如果我真的吃醋,就不会亲自为你编写程序加入S市,凭我的身份要是被同行知道修改一个破游戏代码,恐怕他们会笑掉大牙你知道么?”
挽歌的回答是:“谢谢你。”然后便低下头不再看他,沉默发呆。
金先生眯起眼睛继续啃指甲,气氛尴尬至极。
……
聚友vs弃子众,距离第一节结束还剩3分钟,聚友6:17落后11分。
侍者:“金先生,请问这瓶康帝……还开么?”
金先生顿时显得无比紧张,让侍者劝挽歌喝酒是他早就安排好的步骤,因为每当他跟挽歌说话都会紧张,每当紧张他就不自觉的咬手指甲。
“喝……喝点吧,千、千杯宠的,挺贵的。”金先生的声音有些尖,甚至尖的有些刺耳,更刺耳的还有他咬指甲的“咯吱咯吱”声。
挽歌:“我想回家。”
金先生:“回家玩游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