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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 第16节(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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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妇人对王立说:“您现在遭遇如此困顿,我住在不远处的崇仁里,有些资产,您跟我过去住吧。”

王立大喜,问妇人以何谋生。

妇人说:“我乃商人妻,丈夫已亡十年,城里尚有一处店铺,我白天去那里料理,每日能挣三百钱。您授新官之期,尚不知在什么时候,若看得起奴家,就跟我走吧。”

王立遂到妇人家,妇人对王照顾备至,每次出门前,都把一天的饭准备妥当;回来后,又带来米肉以及这一天所赚的钱帛。日子久了,王立觉得妇人实在辛苦,建议买个仆人,但被拒绝。一年后,孩子出生。妇人每日中午回来给儿子喂奶,尽母亲之责。

两年过去了。

脱险境后,吴郡士人悲喜交加,一路乞讨,回到吴郡,后来他再也没敢进长安。

我们不妨回放一下《原化记》中的记载:“至午后,方云:‘来矣。’闻一车直门来,数少年随后。直至堂前,乃一钿车,卷帘,见一女子从车中出,年可十七八,容色甚佳,花梳满髻,衣则纨素。二人罗拜,此女亦不答。此人亦拜之,女乃答。遂揖客入,女乃升床,当局而坐,揖二人及客,乃拜而坐。又有十余后生,皆衣服轻新,各设拜,列坐于客之下。陈以品味,馔至精洁,饮酒数巡,至女子,执杯顾谓客:‘闻二君奉谈,今喜展见,承有妙技,可得观乎?’”

少女帮主太有范儿了。只是,我们不明白,最初,她为什么要派二少年去邀请吴郡士人?仅仅为了日后向他借马?这似乎是唯一的解释了。宴会上,她似乎很想知道吴郡士人会什么功夫,难道她想拉吴郡士人入伙?为什么又改变了主意?

少女和她的弟兄在吴郡士人面前暴露了身份。后来,武侠作家金庸在一篇文章中专门探讨过此事,他认为少女派人向吴郡士人借马是故意陷害——让他先给官府捉去,再救他出来,他变成了越狱的犯人,就永远无法向官府告密了。

吴郡士人被打发回江南,长安东市某小巷那几间用来掩护的店铺还静静地待在那里,不时有马车停在门口,帘子一卷,露出一个绝色少女面无表情的脸。

这一天,王立到了黄昏时分还没见妇人回来,不禁担心起来。半夜过后,妇人神情严峻地回到家,将全部事情和盘托出:“实话告诉你,我并非商人妻,在外面开店铺也是做掩护用的。我身负血海深仇,数年如一日,只为刺杀仇人,而今晚夙愿实现。现在,情况紧急,我必须离开长安。”

王立瞠目,惊疑不定:这是妇人虚构的一个传奇吗?

妇人继续说:“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此房是我用五百缗钱买的,房契在屏风夹层里。这里的一切资产我都送给您。至于孩子我没办法带走,只能托付于您。”说罢,妇人滴泪,泪水收住后,与王立告别。

王立苦留,终不为所动。王立抱住妇人,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侧目看妇人所携皮囊,里面有物,再仔细看,“乃人首耳”,面对那颗血肉模糊的人头,王立不知所措,只能相信妇人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唐朝的故事总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有关女侠的也是如此,再看薛用弱《集异记》中的一个故事。

江西余干县尉王立任期已满,赴长安待命,租房太宁里。这期间,出了个岔子:他呈上级的文书写得有些问题,被主管部门的长官扣下,一直没给他安排新职务。在等待任命的日子里,王立渐渐穷困潦倒,最后甚至到了每天去寺院要饭度日的地步。

这日傍晚,王立沮丧地回太宁里住处,长长的街巷上,有一美妇人与之同行。

走着走着,两人搭上了话,相互印象很好,王立便邀妇人到其寓所。到了寓所,王立跟妇人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后者深表同情。王立细观那妇人,风韵卓绝,美丽超群,目光流情,对视之下,夜已经深了。

一夜风花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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